1、简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职能及主要内容。
答:(1)政治协商。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国家财政预算,经济与 社会发展规划,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国家的重要法律草案,中共中央提出的国家 领导人人选,国家省级行政区划的变动,外交方面的重要方针政策,关于祖国统一的重要方 针政策,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各党派之间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 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
(2)民主监督。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参加政协的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
(3)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调查研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政治协商会议的形式,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以多种形 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2、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答:(1)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2)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 并作出决定;
(3)确定选举日期;
(4)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5)主持投票选举;
(6)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3、简答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职责。
答:(1)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2)决定本级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的任免;
(3)审议和通过议案;
(4)受理质询案等。
4、特别行政区与中央人民政府的关系。
答:(1)特别行政区是我国单一制下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2)除外交、国防等方面服从中央政府外,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中央政府不得干预其依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须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
5、阐释人民政协的含义。
答:(1)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和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2)其本质是一个为更广泛的人民民主参与主体和社会基础提供利益表达、充分反映、协调各方意愿、利益的协商民主的组织和平台,协商就是政协的基本工作方式。
(3)人民政协所具有的广泛的代表性、巨大的包容性以及平台效应保证了这种协商民主形式的较高质量。它囊括了当代中国各民族、各阶层、各领域的代表人士,具有最广泛的社会联系面。
(4)在人民政协开展政治协商的过程中,在爱国、统一的根本原则之下,能够包容各种政治信仰和政治观念,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5)人民政协为协商民主提供了多样化的实现途径,包括党派协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 界别协商等,推动了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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