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术语解释
1.资源税制:是对自然资源征税税种的总称。目前我国对资源征税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
2.资源税:是以单位或个人开发利用的国有矿山资源和盐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4.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5.耕地占用税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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