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告文种
1、布告——建国后四十年中由国家行政机关设置,用于对人民群众“公布应当普遍遵守或周知的事项”之宣告文种。
2、通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之宣告文种。
3、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宣告文种。
4、公报——国家、政府、政党、团体或其他领导人所发布的有关重大事件、决定事项或会议情况的正式公开报道所用的宣告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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