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解释
1.函:是为了适应无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途而设置的平行文种。
2.请函:是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所用的函。
3.复函:是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有关主管部门对请求批准事项的答复。
4.命令:是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的下行文种。
5.目的句外表示法:是指将表示行文目的的文字,单独为句,表述于前;再用“此”字反身代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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