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电视节目的分类:节目是电视传播内容的播出形式,按照内容、功能来分,可以分为新闻类、文艺类、服务类、教育知识类等;按照节目形态分,分为一般型、专题型、对象型;按照播出方式,可以分为现场直播和演播室录播。一般而言,电视节目按照其内容功能,主分以下四种:(1)电视新闻节目。电视新闻节目因其重要性而居于各种节目之首。电视新闻主要有三类:消息类新闻节目、专题类新闻节目、评论性新闻节目。(2)电视文艺类节目。主要包括电视文学节目、电视戏剧节目、电视艺术片、电视综合文艺节目。(3)电视社教类节目。按教育形式分为:教学节目和讲座、专栏性节目。(4)电视服务类节目。
14、电视节目制作系统:电视节目制作系统是将各个基本的电视节目制作单位集中、统一在一起的集合体;它由视频系统和音频系统构成。电视视频系统主要包括:一个或多个摄像机、一个或多个摄像机控制单元、预演监视器、切换台、输出监视器、录像机、传输机。音频系统主要有:一个或多个话筒、一个音频控制台、一个音频监视器。输出线把声音信号输送到录像机,活着直接输送到传输线。任何复杂的电视制作系统都是在这个系统基础上扩展而来的。
15、电视节目的三种制作形式:(1)ENG—电子新闻采集方式。由便携式摄像机和便携式录像机组成的现场采录系统。ENG的制作方式是电视节目基本制作方式,普遍应用于新闻、专题、文艺、电视剧等节目制作中。(2)EFP—电子现场制作方式,也叫电子外景制作。主要采用电视录像车进行外景实况录制。(3)ESP—电子演奏室制作方式,也叫电子内景制作。指演播室录像制作。
16、电视节目制作流程:(1)前期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确定选题、拟定稿本、制作计划,并进行布置和排演。选题是一个节目的灵魂和核心。(2)拍摄阶段。不同类型的节目,对拍摄有不同的要求。新闻性节目要求拍到最真实、最原生态的画面;纪录片拍摄中应尽量避免摄像机对事件的干预;电视剧的拍摄则应注重对场面的艺术化处理,使画面更富有戏剧性。(3)后期制作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画面编辑、声音混配、各种特技合成、上字幕和节目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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