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含义
(1)服务贸易的定义:“服务贸易”一词最早出现在1971年经济合作组织(OECD)的一份报告中。美国《1974年贸易法》首次使用了“世界服务贸易”的概念。1994年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对服务贸易的定义最为权威:是指一国劳动力向另一国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外汇的交易过程,具体包括四种形式:一是不涉及人员、资本和物资的移动,以中间媒介方式提供服务的越境支付,如电信服务;二是一国消费者到其他国家境内购买服务的境外消费,如国际旅游、出国留学和就医等;三是到他国建立商业服务机构,并在当地提供服务的商业存在,如到国外开办零售商店、银行和保险公司等;四是以自然人的形式到其他国家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流动。
(2)服务贸易的分类。
A)按投入生产要素的密集程度分类。可分为知识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
B)按服务行业标准分类。可分为运输、旅游、其他三个大类。
(3)国际服务营销和国际服务贸易的联系和区别。
A)其主要联系是:首先,国际服务营销和国际服务贸易都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二进行的跨越国境的企业经营活动,二者都以无形的服务或者辅助有形的商品服务为交易对象。前者的发展对后者有推动作用,而后者又反过来促进前者的发展。
B)其区别主要体现在:
1)行为主体不同。
2)活动的内容不同。
3)研究的范畴不同。
二、国际服务营销的限制
(1)文化限制。人类学家总结文化有三个特征:文化的习得性、文化的内在一致性和文化的无意识性。文化限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A)选择目标市场的限制。
B)对提供服务产品的限制。
C)对营销传播的限制。。
(2)知识产权保护。
(3)服务贸易壁垒。服务贸易壁垒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生产的服务的销售所设置的种种限制与障碍,即国际服务贸易中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服务贸易中的非关税壁垒分为以下几类:
A)服务人员流动壁垒。
B)与服务贸易有关的货物贸易壁垒。
C)对服务类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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