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解释
1.奏记:为封建社会前期,由朝官对三公、州郡僚属对长官、士人对官府,用书面陈述意见的上行文种。
2.牒:是汉、唐期间由下级向上级、民众对官府陈事所用的上行文种。
3.状:是汉代始设,由下级对上级、民众对官府陈述事实的上行文种。
4.避讳制度:是我国古代对尊长表示尊敬的制度。这里的“讳”,指名讳。“避讳”,是根据封建礼法,居下者不得直称尊长者之名,以示敬。即《公羊传·闵公元年》谓:《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例如:臣民讳君主之名;下属讳长官之名;晚辈讳长辈之名。
5.副职虚列前衔制度:状文首称格式,由时间、作者、套语“叩头死罪敢言之”三要素构成。首称的作者,又称“前衔”。正职拟写、上呈的状文,往往在前衔中也列上副职的职务、姓名,这就叫副职虚列前衔制度。这也是汉代公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写作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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