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评估社区服务设施的基本指标有哪些?
答:⑴设施设备的完好率
⑵设施设备的使用率
⑶服务补偿率
2、试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⑴保障对象。根据现阶段我国贫困人口分布的特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津期间或失业保险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⑵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⑶待遇申请。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⑷待遇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过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⑸资金来源。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专账管理。每年年底前由各级民政部门提出下一年的用款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和核审后列入预算,定期拨付,年终要编制决算,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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